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圆葱协议交易YC2410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商品  | 圆葱(洋葱)2410  | 
商品代码  | YC2410  | 
交易单位  | 1吨/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吨(不含税)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批  | 
上市指导价  | 1800元/批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10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50万批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0%)  |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5000批,双边1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4年10月  | 
收获季  | 2024年8、9月份 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内蒙收获的圆葱  | 
交易时间  | 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规定交收期截止日  | 2024年10月22日(17:00)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4年10月10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4年10月14日(17:00)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4年10月15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订货量<40万批,履约订金为20%; 40万批≤订货量≤50万批,履约订金为30%; 交易中心有权根据交易风险状况调整最大订货量,详见官网公告;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20%,9月1日起提高至30%,9月16日起提高至50%,10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批 最大交收量5000批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圆葱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收的圆葱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圆葱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SB/T10158—1993 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圆葱:又叫洋葱、葱头、玉葱、球葱等,属百合科葱属二年生草本植物,以肥大的肉质鳞茎为产品,收获后切除须根并保留一定长度葱梗的圆葱头。
(二)横径:葱头最大横断面的横径。
(三)梗长:圆葱假茎或花茎从剪断处至鳞茎顶端的距离。
(四)钝器残伤:因机械外力造成的葱头损伤,如刀切伤,碰伤、擦伤等。
(五)成熟:相似品种圆葱鳞茎充分膨大,坚实饱满,达到市场所要求的品质形态,又称商业成熟。
(六)形状规则:具有圆葱固有的典型特征,扁圆形、半高桩或高桩圆形。
(七)紧实饱满:圆葱鳞茎发育良好,紧密充实,不呈皱缩状态。
(八)完整:葱头形状未破坏。
(九)杆葱:晾干后出现皱缩空腔和硬杆的现象。
(十)芽葱:葱芽在葱体内超过二分之一。
(十一)脱皮葱:圆葱老皮脱落露出果肉,露出果肉部分超过葱体三分之一。
(十二)炸口:葱体表层炸裂露出果肉。
四、质量规定
符合红皮圆葱、黄皮圆葱两种品质要求的圆葱均可用于交收。
(一)黄皮圆葱交收品
1.用于交收的黄皮圆葱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类 型  | 黄皮圆葱  | 
品 种  | 金科七号、克罗基特等具有相似特征的黄葱品种  | 
形 态  | 形态规整,饱满紧实,成熟完整  | 
色 泽  | 外表颜色正常,呈现为明黄色、铜黄色、淡黄色  | 
横径要求  | 每批次圆葱中,要求单个葱头横径7公分(含)~8公分比例不超过15%,单个葱头横径8公分(含)~10公分比例不低于40%,单个葱头横径10公分(含)~13公分比例不低于30%  | 
不完善葱  | 霉变、烂心、芽葱、日灼伤、虫蚀、皱缩空腔、机械伤、冻伤、双胞、异形、杆葱、水根、脱皮葱、炸口、小个头(横径小于7公分)、杂质(泥土、包装以及葱体脱落部分)等不超过10%  | 
备注  | 二氧化碳中毒葱不允许交收  | 
表1-1
2.标准品
符合表1-1规定质量要求的黄圆葱作为标准品。
3.替代交收规定
不完善黄圆葱超过10%且在10%~15%(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1.5倍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不完善黄圆葱超过15%,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红皮圆葱交收品
1. 用于交收的红皮圆葱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类 型  | 红皮圆葱  | 
品 种  | 红美、红元帅、红摩、红科、红羽等具有相似特征的品种  | 
形 态  | 形态规整,饱满紧实,成熟完整  | 
色 泽  | 外表颜色正常,呈现为红色、水红色  | 
横径要求  | 每批次圆葱中,要求单个葱头横径7公分(含)~8公分比例不超过15%,单个葱头横径8公分(含)~10公分比例不低于40%,单个葱头横径10公分(含)~13公分比例不低于30%  | 
不完善葱  | 霉变、烂心、芽葱、日灼伤、虫蚀、皱缩空腔、机械伤、冻伤、双胞、异形、杆葱、脱皮葱、炸口、小个头(横径小于7公分)、杂质(泥土、包装以及葱体脱落部分)等不超过10%  | 
备 注  | 二氧化碳中毒葱不允许交收  | 
表2-1
2.标准品
符合表2-1规定质量要求的红圆葱作为标准品。
3. 替代交收规定
不完善红圆葱超过10%且在10%~15%(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1.5倍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不完善红圆葱超过15%,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五、包装与标识要求
以65~85斤装重的红色、紫色或黄色网袋为包装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物计入总重量,无其他农产品标识。
六、附加说明
本上市合同按照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