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
人参协议交易RS2412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商品 | 人参2412 |
商品代码 | RS2412 |
交易单位 | 10公斤/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批(不含税)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批 |
上市指导价 | 2200元/批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0.4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60万批(0.6万吨) 交易中心有权根据交易风险状况调整最大订货量, 详见官网公告。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10吨)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0%) |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20000批,双边4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4年12月 |
交易时间 | 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4年12月14日 (2024年12月14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规定交收期截止日 | 2024年12月21日(17:00)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4年12月9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4年12月13日(17:00)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4年12月14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订货量<50万批,履约订金为20%; 50万批≤订货量≤60万批,履约订金为30%。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20%,11月1日起提高至30%,11月16日起提高至50%,12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100批; 最大交收量20000批。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
人参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交收的人参质量要求和包装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人参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中国药典》2020版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ginsengC.A.Mey.的干燥根和根茎。多于秋季采挖,洗净经晒干或烘干。
(二)性状:主根呈纺锤形或圆柱形,长3~15cm,直径1~2cm。表面灰黄色,上部或全体有疏浅断续的粗横纹及明显的纵皱,下部有支根2~3条,并着生多数细长的须根,须根上常有不明显的细小疣状突出。根茎(芦头)长1~4cm,直径0.3~1.5cm,多拘挛而弯曲,具不定根(艼)和稀疏的凹窝状茎痕(芦碗)。质较硬,断面淡黄白色,显粉性,形成层环纹棕黄色,皮部有黄棕色的点状树脂道及放射状裂隙。香气特异,味微苦、甘。
(三)水分:人参晒干或烘干后,参体内剩余的水分。
(四)总灰分:总灰分指药材本身经过灰化后遗留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生理灰分)以及药材表面附着的不挥发性无机盐类(即外来杂质)的总和。
(五)人参直径:人参主体三分之一处的直径。
(六)参须比例:参须重量占参体总重量的比例。
(七)爪子参:人参的整体形状不规整,有分叉和弯曲,类似爪子的形状,主根短粗,长约1-5cm,不定根(艼)多,长度较主体长。
(八)黑疤:表面因损伤、病变、腐烂或病、虫、鼠害及机械、人为损伤等其它原因形成的黑色疤痕。
(九)烂头:人参芦头或主根或不定根(艼)出现病变、腐烂、损坏或残缺的现象,影响到人参品质。
(十)红锈(水锈):生长环境等因素导致人参表面呈现铁锈颜色或锈迹。
(十一)破肚:人参主根在生长或加工过程中出现破裂、开裂的情况。
(十二)半截参:在采挖或加工过程中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人参主根不完整,只有一部分的残缺参。
(十三)霉变:人参发霉。
(十四)虫蚀:人参被虫蛀(有虫眼、中空)或鼠咬(表皮啃破、有鼠齿痕)。
四、质量规定
(一)用于交收的人参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1。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品 种 | 人参 |
色 泽 | 外观泛白色或略带黄色 |
直径要求 | 四年生全须生晒人参统货,其中直径<0.8厘米的占比≤25%,0.8厘米≤直径<1.5厘米占比超过55%,直径≥1.5厘米的占比超过10%。 |
不完善人参 | 黑疤、烂头、霉变占比不超过总量的3%,红锈、破肚、半截参、虫蚀占比不超过总量的10%,爪子参不超过总量的20%。 |
参须占比 | 参须重量不超过总重量的25% |
理化指标 | 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 具体如下: 水分≤12%;总灰分≤5.0% 铅≤5mg/kg;镉≤1mg/kg 砷≤2mg/kg;汞≤0.2mg/kg 铜≤20mg/kg;五氯硝基苯≤0.1mg/kg 六氯苯≤0.1mg/kg;七氯≤0.05mg/kg 氯丹≤0.1mg/kg;甲胺磷≤0.05mg/kg 甲基对硫磷≤0.02mg/kg;对硫磷≤0.02mg/kg 久效磷≤0.03mg/kg;磷铵≤0.05mg/kg 六六六≤0.1mg/kg;滴滴涕≤0.1mg/kg 杀虫脒≤0.02mg/kg;除草醚≤0.05mg/kg 艾氏剂≤0.05mg/kg;狄氏剂≤0.05mg/kg 苯线磷≤0.02mg/kg;地虫硫磷≤0.02mg/kg 硫线磷≤0.02mg/kg;蝇毒磷≤0.05mg/kg 治螟磷≤0.02mg/kg;特丁硫磷≤0.02mg/kg 氯磺隆≤0.05mg/kg;胺苯磺隆≤0.05mg/kg 甲磺隆≤0.05mg/kg;甲拌磷≤0.02mg/kg 甲基异柳磷≤0.02mg/kg;内吸磷≤0.02mg/kg 克百威≤0.05mg/kg;滴灭威≤0.1mg/kg 灭线磷≤0.02mg/kg;氯唑磷≤0.01mg/kg 水胺硫磷≤0.05mg/kg;硫丹≤0.05mg/kg 氟虫腈≤0.02mg/kg;三氯杀螨醇≤0.2mg/kg 硫环磷≤0.03mg/kg;甲级硫环磷≤0.03mg/kg |
表1
(二)标准品
符合表1规定质量要求的人参作为标准品。
(三)替代交收品
1.直径<0.8厘米的人参占比超过25%,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红锈、破肚、半截、虫蚀参占比超过总量的10%且小于15%,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占比超过15%不能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包装与标识要求
(一)装重25kg~35kg透明塑料袋为包装标准,包装袋无破损,无其它产品标识。
(二)装重10kg~20kg纸箱为包装标准,纸箱崭新无破损,无其它产品标识;纸箱重量扣重处理,不计入人参重量。
六、附加说明
本上市合同按照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