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圆葱协议交易YC2507合同上市说明书
交易商品 | 圆葱(洋葱)2507 |
商品代码 | YC2507 |
交易单位 | 1吨/批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下同)/吨(不含税)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批 |
上市指导价 | 1200元/批 |
交易手续费 | 1元/批 |
交收手续费 | 10元/批 |
最大订货总量 | 20万批 |
单笔最大下单量 | 1000批 |
涨跌限幅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 (上市首日涨跌幅为上市指导价的±10%) |
单账户最大订货量 | 单边20000批,双边40000批 |
到期交收月份 | 2025年7月 |
收获季 | 2025年5、6月份 山东、河南、江苏、河北省收获的圆葱 |
交易时间 | 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5:30; 法定节假日以市场公告为准 |
最后交易日 |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7月15日不能新订立存货,只能转让存货) |
规定交收期截止日 | 2025年7月22日(17:00) |
交收入库申请截止日 | 2025年7月10日 |
入库截止日 | 2025年7月14日(17:00) |
仓单注册截止日 | 2025年7月15日(12:00材料上报截止) |
交收地点 | 指定交收仓库或其他交收仓库库内(具体见公告) |
履约订金比例 | 0批<订货量<15万批,履约订金为20%; 15万批≤订货量≤20万批,履约订金为30%; |
订金阶段提高比例 | 合同上市后履约订金比例为20%,2025年6月1日起提高至30%,6月16日起提高至50%,7月1日起提高至100%。 |
质检机构 |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
交收价 | 最后八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
单账户交收量 | 最小交收量30批 最大交收量20000批 |
交收方式 | 提前交收、协议交收、到期交收 |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圆葱交收质量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收的圆葱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运输要求等。
(二)本标准适用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圆葱合同交收标准品和替代品。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5009.38-2003 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8855-2008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SB/T10158—1993 新鲜蔬菜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三、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一)圆葱:又叫洋葱、葱头、玉葱、球葱等,属百合科葱属二年生草本植物,以肥大的肉质鳞茎为产品,收获后切除须根并保留一定长度葱梗的圆葱头。
(二)横径:葱头最大横断面的横径。
(三)梗长:圆葱假茎或花茎从剪断处至鳞茎顶端的距离。
(四)机械伤:因机械外力造成的葱头损伤,伤口面积超过1平方厘米或伤口深度超过0.5厘米,如刀切伤,碰伤、擦伤等。
(五)成熟:相似品种圆葱鳞茎充分膨大,坚实饱满,达到市场所要求的品质形态,又称商业成熟。
(六)形状规则:具有圆葱固有的典型特征,扁圆形、半高桩或高桩圆形。
(七)紧实饱满:圆葱鳞茎发育良好,紧密充实,不呈皱缩状态。
(八)完整:葱头形状未破坏。
(九)杆葱:晾干后出现皱缩空腔和硬杆的现象。
(十)芽葱:葱芽在葱体内超过二分之一。
(十一)脱皮葱:圆葱老皮脱落露出果肉,露出果肉部分超过葱体表面积十分之一。
(十二)炸口:葱体表层炸裂露出果肉。
(十三)霉变:葱体有腐烂发霉。
(十四)杂质:圆葱脱落物、泥土等外来物质。
(十五)根腐病:由真菌引起的洋葱根部腐烂或根部周边病变发黑的病害。
(十六)滑皮:受灌溉过多或雨水过大导致圆葱皮下发粘,有酸味或酸臭味。
四、质量规定
符合黄皮圆葱、红紫皮圆葱两种品质要求的圆葱均可用于交收。
(一)黄皮圆葱交收品
1.用于交收的黄皮圆葱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类 型 | 黄皮圆葱 |
品 种 | 具有相似特征的黄皮圆葱 |
形 态 | 形态规整,饱满紧实,成熟完整。 |
色 泽 | 外表颜色正常,呈现为明黄色、铜黄色、淡黄色。 |
横径要求 | 每批次圆葱中,要求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3%,单个葱头横径超过10公分比例≥10%。 |
不完善葱 | 一类缺陷: 霉变、烂心、杆葱、滑皮、根腐病≤4%; 二类缺陷: 机械伤、脱皮、芽葱、日灼伤、虫蚀、冻伤、双胞、异型、水根、皱缩空腔、炸口≤5%。 |
杂质 | 杂质<2% |
备注 | 二氧化碳中毒葱不允许交收 |
表1-1
2.标准品
符合表1-1规定质量要求的黄皮圆葱作为标准品。
3.替代交收规定
(1)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3%且在3%~6%(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6%,不允许交收。
(2)不完善黄皮圆葱二类缺陷>5%且在5%~10%(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2倍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不完善黄皮圆葱二类缺陷>10%,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红紫皮圆葱交收品
1. 用于交收的红紫皮圆葱应符合质量基本要求的规定,如下表:
项 目 | 指标描述(以质量分数计%) |
类 型 | 红紫皮圆葱 |
品 种 | 具有相似特征的红皮或紫皮圆葱 |
形 态 | 形态规整,饱满紧实,成熟完整。 |
色 泽 | 外表颜色正常,呈现为红色、水红色、紫色。 |
横径要求 | 每批次圆葱中,要求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3%,单个葱头横径超过10公分比例≥10%。 |
不完善葱 | 一类缺陷: 霉变、烂心、杆葱、滑皮、根腐病≤4%; 二类缺陷: 机械伤、脱皮、芽葱、日灼伤、虫蚀、冻伤、双胞、异型、水根、皱缩空腔、炸口≤5%。 |
杂质 | 杂质<2% |
备 注 | 二氧化碳中毒葱不允许交收 |
表2-1
2.标准品
符合表2-1规定质量要求的红紫皮圆葱作为标准品。
3. 替代交收规定
(1)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3%且在3%~6%(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单个葱头横径小于7.5公分比例>6%,不允许交收。
(2)不完善红紫皮圆葱二类缺陷>5%且在5%~10%(含)之间的,超出部分按同等重量2倍扣重可进行替代交收;不完善红紫皮圆葱二类缺陷>10%,不允许交收。重量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包装与标识要求
以65~85斤装重的红色、紫色或黄色网袋为包装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物计入总重量,无其他农产品标识。
六、附加说明
本上市合同按照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制度执行。
本标准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贵州华夏生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